大同市文物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文物资源调查管理研究利用工作。
(三)负责世界文化遗产和全国、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申报和保护管理监督工作。组织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审核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相关工作。
(四)管理指导全市文物保护、考古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承担文物保护与考古有关审核审批事务。
(五)管理指导全市博物馆工作。负责全市博物馆有关审核报批工作。承担文博科技、信息化、标准化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管理指导文物收藏、流通、鉴定和文物市场、文物商店工作。
(六)编制全市文博事业经费预算和决算,监督管理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
(七)督促指导全市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
(八)做好文博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宣传以及文物价值的挖掘阐释和传播利用工作。管理指导文物外事工作。
(九)负责全市文博系统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推荐工作。负责全市文博队伍的教育培训。
(十)指导文博社团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市文物局要推进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大文物资源活化利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力度。坚持文物与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大同市文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组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编制人事科)。负责机关党组与市委的党务联系,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工作,做好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资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市文博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文博队伍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卢超 联系电话:0352-5188913
二、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承担信息、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信息公开、值班、新闻宣传、提案议案办理等日常工作。负责研究起草综合性材料。负责法治建设、依法行政相关工作。负责资产实物管理工作。
负责人:钮晗 联系电话:0352-5188917
三、规划财务科(内审科)。组织编制全市文博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业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会计工作。
负责人:肖宇伟 联系电话:0352-5188908
四、文物资源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科)。负责不可移动文物(不含革命文物)资源调查登记和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制定文物抢救、保护、管理、利用办法;负责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遴选、审核、申报和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和传统村落进行保护和监督管理;负责文物保护队伍资质、资格管理工作。
负责人:潘国军 联系电话:0352-5188912
五、文物保护利用科(考古与大遗址科)。负责全市不可移动文物(不含革命文物)的保护工程和利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研究、展示、传播工作;指导考古项目的实施及考古成果的评审鉴定;负责基本建设地下文物保护工作。
负责人:祁米佳 联系电话:0352-5188912
六、博物馆与社会文物科。负责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和业务指导工作;编制博物馆、纪念馆陈列展览和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计划,并提出年度实施建议;负责组织实施博物馆备案、等级评估、运行评估工作;协调指导博物馆间交流与协作、涉外文物交流合作、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工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展览交流工作。
负责人:李卉宾 联系电话:0352-5924811
七、革命文物科。负责全市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组织开展革命文物资源调查、认定、登录、管理工作;指导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项目的实施;指导革命纪念馆、革命博物馆业务工作;组织革命文物研究、展示和传播工作;组织实施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
负责人:门淑琴 联系电话:0352-5188912
八、执法督察科。负责全市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督察工作;落实文物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违法案件查处、督办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负责全市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文物、博物馆单位风险等级进行认定;负责文博行业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负责人:王建忠 联系电话:0352-5924655
九、文物科技科。负责全市文物领域科技信息化、标准化管理工作,起草相关法规,拟订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文物科研项目(课题)申报、评审和管理工作;负责推动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统筹全市文物资源数字化保护工作;负责文物保护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文物科技合作项目工作;承担网络安全工作。
负责人:李卉宾 联系电话:0352-5924811
负责人:刘建勇
联系电话:5188917
办公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兴云街2799号,文瀛湖综合办公楼10楼。
办公时间:08:30-12:00;14:30-17:30
邮政编码:037000
刘建勇,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
王伟,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名城保护和党风廉政建设、人事、党务、群团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局党组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编制人事科)、文物资源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科)、文物保护利用科(考古与大遗址科)和市考古研究所、市雕塑博物馆。
张海啸,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机关政务管理、宣传教育、文物政策法规、革命文物保护管理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革命文物科和市古建筑保护研究院。
方伟,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协助王伟同志负责党务、人事方面的工作。
戎虎仁,副局长(挂职):协助局长负责文物科技保护、学术研究、文物保护工程监督验收等工作,协助王伟同志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分管局文物科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