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能源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市能源发展战略、政策和发展规划,起草有关能源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涉及能源发展的重大规划、政策和投资项目管理等,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以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协调协商。
(二)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管理。组织拟定全市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等产业的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按省、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负责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四)负责能源预测预警,监测全市能源发展状况,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提出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按程序上报核准并组织实施。
(五)牵头组织全市节能降耗工作,拟订年度工作计划、预期建议目标并组织实施。承担能源行业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制定全市年度能源消费总量建议控制目标,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牵头组织全市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监察工作。负责能源领域节能降耗监察工作。
(六)协调落实推进电力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电力运行管理。负责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变更和《供电营业许可证》申请资料的审核上报工作。
(七)负责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建设和保护。
(八)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九)负责能源领域科技进步、装备和节能技术改造等相关工作,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十)组织推进能源国际、省际、市际合作,协调对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十一)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市能源局要围绕山西建设全国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和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战略,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转变能源管理和服务职能,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制定能源领域的相关规划、技术标准和规模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职责分工。
(1)市能源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能源监督管理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是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能源规划的协调衔接。
(2)市能源局拟订的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产业政策和提出的能源体制改革建议,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与市能源局以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协调协商。
(3)市能源局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能源投资项目,其中重大项目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以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协调协商后,按程序上报核准。
(4)能源的中央、省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由市能源局汇总提出安排建议,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以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协调协商后,按程序上报。
2.与市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
(1)市能源局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等方面加强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在项目核准、初步设计、竣工验收、产能调控等方面预防煤矿超能力生产,防止引发安全事故。
(2)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全市煤矿安全监督检查,组织煤矿重特大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全市洗(选)煤厂、配煤、型煤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牵头拟订有关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煤矿附属洗(选)煤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职责分工。
(1)市能源局提出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按程序上报核准并组织实施。
(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按照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
4.与有关部门节能降耗职责的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市能源局负责全市节能降耗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全市污染减排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具体负责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业)节能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建筑节能工作和城镇生活减排有关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交通运输节能工作,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一、综合办公室(党组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档案、机要、印鉴、接待、保密、信访、维稳、保卫、政务督查、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发送、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
科室负责人:郝玮 联系电话:0352-6028321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管理、人事劳资、机构编制、考核等工作。
科室负责人:贺广生 联系电话:0352-6036240
三、法制和改革科
研究能源重大问题,组织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科室负责人:孙文军 联系电话:0352-6029812
四、发展规划科(对外合作科)
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牵头组织拟订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科室负责人:邓佳泉 联系电话:0352-6242726
五、煤炭开发科
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煤矿安全除外)管理。落实煤炭开发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科室负责人:袁玉 联系电话:0352-6030942
六、煤炭生产技术科
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煤矿安全除外)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煤矿、洗(选)煤厂的生产技术工作,贯彻落实相关生产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科室负责人:王日升 联系电话:0352-6029814
七、电力科
负责全市电力行业管理,担电力运行协调工作。
科室负责人:王利 联系电话:0352-6242720
八、油气科
负责全市石油、天然气等行业管理。
科室负责人:齐温 联系电话:0352-6036263
九、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
负责全市新能源行业管理。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组织拟订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科室负责人:高飚 联系电话:0352-6242726
十、节能和科技装备科
牵头组织全市节能降耗工作,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和预期建议目标并推动实施。
科室负责人:李慧敏 联系电话:0352-6036263
十一、能源清洁利用科
指导能源清洁利用工作。拟订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
科室负责人:任巨利 联系电话:0352-6242719
十二、信息与监测科
统筹推进能源领域信息化工作,牵头负责能源领域综合统计工作。
科室负责人:李永辉 联系电话:0352-6035595
十三、稽查监督科
牵头负责能源领域行政审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科室负责人:邓安良 联系电话:0352-6030174
十四、财务科(内审科)
负责全市能源领域财务指标的统计、汇总及分析工作。
科室负责人:陈晖 联系电话:0352-6035087
单位名称:大同市能源局
负责人:王志清
办公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兴云街2799号文瀛湖办公楼东辅楼3层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 14:30-18:00
联系方式:0352-6028321
王志清: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能源局党政全面工作。具体分管:煤炭开发科、信息与监测科、电力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稽查监督科,油气科、节能和科技装备科、法制和改革科、能源清洁利用科、大同市能源发展中心。
宋洋: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综合办公室(党组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煤炭生产技术科、发展规划科(对外合作科)、财务科(内审科)、大同市能源技术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