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成立新荣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联勤联动、信息共享、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消防工作新机制,成立大同市新荣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山西省消防条例》
4、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5、《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二、机构及成员
主 任:孙利生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主任:刘 印 区政府办副科级干部
王永刚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 磊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新荣经开区管委会、区委政法委、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新荣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体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能源局、市公安局新荣分局、交警十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市政中心、区审计局、区新闻中心、新荣供电公司、新荣镇、花园屯镇、古店镇、堡子湾乡、西村乡、破鲁乡、郭家窑乡、御河街社区、开元南路社区、开元北路社区、迎宾南路社区、长城东街社区。
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杨磊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抽调各部门成员开展联合督导、集中检查、工作调研等。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领导调动时,由新任命的领导自然接任。
三、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研究制定适应本区消防工作情况的措施、意见;
(二)组织制定本区消防工作年度计划;
(三)指导成员单位健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四)组织、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治理、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火灾事故调查等工作;
(五)协调解决全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建设、消防队伍建设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
(六)提请区政府对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开展督查、考核,并负责具体实施;
(七)组织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对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下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约谈、督办;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四、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研究部署全区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议程由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主任或副主任决定,会议原则上由主任组织召开,也可由主任委托副主任代为组织召开;
(三)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各成员单位,涉及重大事项的提请上级部门研究解决,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协作,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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