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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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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6-24
标题: 关于印发《大同市新荣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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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同市新荣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6-24 来源: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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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及依据

为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按照水利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办法》、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通知(水节约〔2023〕245号)和《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4年山西省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水办节水〔2024〕18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的主要目标及内容

1、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县城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使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效果,增强公众的节水意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全区用水总量和强度符合控制指标;推进农业灌溉用水计量,农业灌溉计量率达到80%以上,大中型灌区渠首和干支渠口门实现取水全计量、5万亩以上的大中型灌区渠首取水口实现在线全计量;节水型企业完成上级下达要求,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100%;建立健全水价形成机制,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际面积占全区灌溉面积比例达到80%以上;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其水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推进节水型灌区建设,通过省级复核确认的大中型节水型灌区面积占全区灌溉面积70%以上;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达50%以上;推进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节水型小区建成率达20%以上;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50%以上;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公共场所和居民家庭全部采用节水器具,强化水效标识管理;对具备非常规水源利用条件的用水户,在下达计划时要配置非常规水源;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2、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正科级干部和区水务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荣区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确保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3、时限要求

按照达标建设目标任务和实施工程情况,明确责任落实主体,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到2024年10月底之前,细化工作措施,确定专人负责,按照统一要求和部署,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解读单位:大同市新荣区水务局

咨询电话:0352—3072856

咨询地址:大同市新荣区长城东街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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