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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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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1-19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新荣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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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荣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来源: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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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新荣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新荣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政策宣传解读,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主要工作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坚持“纪律严肃、审批严格、信息严谨”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主动公开信息范围积极开展主动公开工作以网站为载体,发布并动态更新机构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栏目内容,确保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信息公开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各项机制,公开、透明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实际需求。2023年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对公示的政府信息做到严格审核、规范发布。同时,按照新荣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新荣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专人负责维护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等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及时公开税收政策、办税指南等内容,努力提高纳税人税收政策知晓度,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绩效考核体系各项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开展等情况定期自查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指定专人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形式、内容和保密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纠 正

其 他

尚 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

结 果 纠

其 他 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 果纠

其 他结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新荣区税务局持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够,亟待加强有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时存在滞后性对部分社会热点问题结合度不高 

 针对上述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新荣区税务局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开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强化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效。二是结合社会热点,利用税收宣讲会等场合及时向纳税人、缴费人征询工作改进意见,围绕政务信息公开、政务运转等工作,进行多角度的政策解读,及时打消纳税人、缴费人的疑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新荣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新荣区税务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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